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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龙门山有雨,猛龙闯过江

第七章 龙门山有雨,猛龙闯过江 (第2/2页)

可宝藏这种东西,怎么分都嫌人太多,真要现在交出秘道位置,恐怕接下来就是火拼,第一个出局就是自己。
  
  “热,热死人了。”金镶玉用手一拍,桌子一抖,震得碗筷茶杯飞起两尺高,又摔回原地,位置没有丝毫改变,“刁不遇,你嘛呢!”
  
  倒不是摔杯为号,三百刀斧手一拥而上。
  
  且不说前两天有不长眼的番子来找麻烦,经过一阵厮杀,客栈里死得只剩她和一个后厨伙计,根本没那么多号人,就算是有,现在翻脸也不值当。
  
  “来,来了。”
  
  灶房里走出个裹头汉子,粗布衣裳,脸色黝黑,还留有西北特色的晒伤疤痕。他说着不流利汉话,有些笨手笨脚地,将一只烤全羊端到桌上:“羊好咧,怎么分?”
  
  经过三个小时烤制,这只肥羊外表添上一抹诱人的焦黄色,一看就知道是外酥里嫩的绝佳口感。
  
  香料下得很足,彻底灭去膻腥,油脂被余热逼出滴落,一如被勾起馋虫的食客,咽下喉咙的口水。
  
  慢慢长夜若是无心睡眠,吃上那么一只烤全羊无疑是件快事,问题就在于,这里主客加起来三伙人,怎么分呢?
  
  “还要问吗,笨得像头猪一样。”金镶玉双手叉腰,气鼓鼓喝道:“肉一人一半,羊头留着,咱自个儿下酒。”
  
  刁不遇应了一声,挥出一团耀眼刀光,脑袋大小的尖刀,被他挥舞如电。
  
  羊头最先掉了下来,刀尖从腹腔顺进去,削落薄如蝉翼的肉片,从胸到褪转过一圈,再这么一拉,就剩下光溜溜的骨架
  
  整个过程用时短得不可思议,又有一股得心应手的美感,不过眨眼的功夫,整只烤全羊就被分割剥离完毕。
  
  没管旁观者惊疑不定的神情,金镶玉心里冷笑一声,抬腿又是一脚,踢中桌角背面。
  
  这一脚直归直,运的却是一股柔劲,荡得肉片纷纷洒洒,化作漫天柳叶,向两桌人的方向飘飞而去。
  
  哈刚童嘎面色一凛,铁盾上手,露了手水泼不进的功夫,每一片肉都紧紧贴在盾壁;顾少棠连兵器都没动,双臂快得晃出残影,也接了个稳稳当当。
  
  几人心知肚明,金镶玉这是在显耀本事,证明她拥有当头儿,主持分肉的资格。
  
  相思柳叶刀果然非同凡响,灶房出来厨子更是可怖,运刀如神,神乎其神,已经达到庖丁解牛的境界。
  
  那等力量、速度与控制力,实在惊人,非得双臂完成炼气化炁才能办到,就是不知他离完整周天炁差了多少.....
  
  金镶玉见起到威慑效果,正准备趁热打铁,再说几句。
  
  这时候,门外响起了拍门声。
  
  啪啪声响并不算重,传进在场众人耳朵里,就好像有柄大锤砸中心脏,无不脸色大变,瞳孔缩成针眼。
  
  他们在道上都是一号人物,耳力极佳,可敲门声出现之前,竟然完全没有听见脚步马蹄。
  
  对方究竟什么时候来的,又听到了多少东西,难道是从地里冒出来不成,还是什么幽灵鬼怪?又或者.....真正的高高手?
  
  金镶玉犹豫了下,喊道:“谁啊?”
  
  大堂安静一瞬,又热闹起来,鞑靼人们开始划拳喝酒,风里刀与顾少棠举起筷子,对古董羹大快朵颐,把烤好的羊肉涮进锅里。
  
  “路过宝地,投宿一宿。”
  
  回话的嗓音很轻,但很有磁性,听上去年纪不大。
  
  金镶玉使了个眼色,上前拉开门栓,连同风沙撞进来的,果真是个少年郎。
  
  他大概十八岁上下,身姿高挺,面容英俊,背后负着双剑,衣物打扮不是中原塞外的常见款式,无论看向哪儿眼神都带着好奇,混杂着三分朝气,三分秀美,四分英气,唯独没有属于江湖人的味道。
  
  就是有点脏,头发乱糟糟的,应该好多天没有洗漱打理。
  
  金镶玉对上他的目光,眼神有些迷离,下意识作出判断——
  
  这人来自很远地方,走了不知多少里路,看似像是个剑客,手指连个老茧都没有,想来是那种对江湖有不切实际向往,第一次离家闯荡的少年人?
  
  可那样的话,刚才的敲门声又怎么解释,总不至于是他们几个聊得太投入,一时分心大意?
  
  理智与直觉之间的矛盾,令金镶玉决定,还是予以最高程度的重视。
  
  她露出一个营业式甜美笑容,用周到态度,把对方引入座位:“舟车劳顿,奔波辛苦,小店酒肉一应俱全,可要先吃点儿什么。”
  
  说到吃字的时候,金镶玉咬住重音,领口不经意撇开少许,露出小麦色的姣好皮肤,几滴汗珠随着呼吸起伏,滚进深不见底的丘壑。
  
  来人自是程舟,他不是好色之人,正饶有兴趣地欣赏美丽风景——桌椅板凳都有刀劈斧凿留下的痕迹,地面留着洗不去的血渍,说明常有人在这动手相杀。
  
  然后别过头去,道:“那就来一碗羊肉汤面吧。”
  
  他有注意到其他桌客人,手里筷子颜色与客栈提供的不同,但还是态度如常,不以为意。
  
  金镶玉掩嘴轻笑,摇着柳腰进了灶房,暗忖来的还是个雏儿。
  
  “花生干果奉送。”没一会,她就端上一个海碗与小碟,又问道:“八方风雨比不上龙门山的雨,怎么说?”
  
  程舟当然记得这句经典台词,不过没有接茬兴趣,随口敷衍,“这大热天的,哪来的雨啊。”
  
  切口对不上,不是道上人,江湖经验浅薄,估计蜡烛都没点过,金镶玉彻底放下心来,确定是自己多心,刚才不过疏忽分神罢了。
  
  她正往回走,琢磨怎么把这小子做成臊子,或者派在更好的用法。
  
  这时候,程舟鼻梁抽动,扒拉筷子,在碗里翻检两下,问道:“掌柜的,你这肉好像来路不正吧?”
  
  黑店里有很多规矩,用自己的筷子叫做一招仙,用客栈的筷子叫做食通天,后者只能吃到十香肉,也就是食通天的肉。
  
  他的语气轻描淡写,仿佛又带着某种魔力。
  
  整个大堂瞬间陷入死静,所有人都停住了。
  
  宛若数九寒冬,气氛冷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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