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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721 御风剑圣VS帝国大统领

Chapter721 御风剑圣VS帝国大统领 (第1/2页)

一大早,普雷西典的上空就充满了肃穆的气氛,诺克萨斯的士兵如同铁墙一般站立在各个街口和要地,守护着普雷西典的秩序。
  
  御风剑术道场的剑圣要公开挑战帝国大统领,帝国大统领还答应了,时间就定在今天,地点就在长存之殿所在的双龙山山脚下,
  
  太阳才刚刚升起,双龙山上上下下就站满了观战者,练武的不练武的,好事的喜欢凑热闹的,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,里三层外三层把空地挤满,要不是最内圈的诺克萨斯士兵为正主留了足够的空间,恐怕连个挪屁股的地方都不会有。
  
  要说最好的观战位还是半山腰下段的位置,从高地俯视能获得全局视角,虽说高高在上的位置有些冒犯帝国大统领的意思,不过帝国大统领自己都不在意,也就无所谓了。
  
  这样的位置自然不是普通人能拿到的,能出现在这个地方的只有帝国将军和收到邀请的武道强者,帝国军三大战团的将军正位于此列,之所以是三大,是因为萨拉帕姆战团的将军在格鲁斯村英勇战死,
  
  除了帝国将军和帝国大法师辛德拉之外,收到邀请的还有暮光之眼、暗影之拳、狂暴之心、武器大师、以及几位能够代表长存之殿的长者,
  
  值得玩味的是,朔极寺也在邀请之列,派来了一位老僧,却唯独没有金刚宗的地方。
  
  率先入场的是一个腰佩一米五长的大太刀,须发皆白的老者,老者体型高大,身材匀称,暴露在外的小臂上肉眼可见极具爆发力的流线型筋肉,仪态并不像普通意义上的高龄老人,正是提前半小时到场的剑圣寸风。
  
  寸风立于场地之间,一袭蓝白色的朴素剑道袍无风自动,双眼微闭,似乎是在养神,又似乎是在蓄锐,气势时而飘渺时而厚重,单单是站在那里就很难让人挪开目光。
  
  不怒而自威。
  
  不知何时,嘈杂的声音迅速消失,赤红色的龙鳞马迈动沉重的脚步,如同摩西分海一样在诺克萨斯黑守卫让开的道路中独行而过,缓缓立于场地之外。
  
  一个戴着暗红色金属面具的高大男人跨步下马,径直走向寸风,正是诺克萨斯最具有权柄的统治者,帝国大统领来斯特。
  
  这次挑战没有任何限制,生死勿论,当然也包括武器装备,
  
  本以为富可敌国的帝国大统领会身着重甲,穿戴无懈可击的装具来应对挑战,来斯特却是一身诺克萨斯风格的黑红色剑士长袍,腰跨一柄弧形长刀,细看之下,弧度却比大太刀要小一些,似乎与大太刀又有些许差异之处。
  
  两人分东西而立,武器服饰极为相似,极具视觉冲击。
  
  西方耀若旭日,东方墨如星夜,又像是湛风与赤铁相撞,一方飘渺无踪,一方不动如山。
  
  面对如渊如狱的气势,寸风一瞬间就明白了帝国大统领此举的含义——眼前的男人果然称得上是人间传说,竟是要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击败自己。
  
  “御风流寸风,在此谢过来斯特大统领。”
  
  作为老人的寸风率先对来斯特行了一个面见前辈才会使用的抱拳礼,来斯特结结实实受了一礼,才对寸风点点头,声音冷澹。
  
  “拿出你最好的状态,让我看看御风流有没有存留的价值,不要让你的老师失望。”
  
  “那寸风,就在此献丑了。”
  
  看了一眼山上的贾克斯,寸风再行一礼,就按手在剑柄之上,双目如电,积蓄已久的杀气锁定了来斯特。
  
  此为,决死一战。
  
  虎口抵住刀镡,原地骤起一阵狂风,身形陡然消失在原地,引起观战者一阵惊呼。
  
  刃未至,风先起,再见之时,形影无踪的大太刀已经斩向来斯特的胸膛,尖啸的刃锋上竟是出现了凌冽剑气,让来斯特避无可避。
  
  【御风流·破空拔刀】
  
  在传说面前不需要试探,一出手便是绝杀。
  
  “好烈的风!”
  
  魔钢面具之下,来斯特眼睛一亮,久违地感受到了身位战士的一腔热血,
  
  寸风作为一个物理剑客并无任何魔法天赋,却能以剑刃之风调动风元素心甘情愿化作杀人剑气,单论这一手就足以让寸风超脱剑术宗师的范畴,跻身超凡。
  
  眼看不为所动的帝国大统领就要被剑圣一剑斩杀,观战者屏住呼吸,心跳仿佛慢了一拍,有的人更是喜形于色,显然早已对高高在上的帝国大统领有所不满。
  
  “嘤嘤嘤!
  
  !”
  
  清脆的剑鸣自交战地响起,下一个瞬间,一道潋艳血光如同一轮血色残月一般后发先至,血色剑锋自下而上迎向疾风剑气,呈十字状与寸风的大太刀相撞,发出金铁之音,
  
  这一瞬间,寸风看到的是由尸山血海组成的埋骨地。
  
  无法承受两人的力量,两人所在之处土石崩裂,扬起一片尘土。
  
  气势汹汹的剑风竟是一触即溃,连带着大太刀也被魔钢长刀一刀荡开,寸风架着刀连退五步卸掉冲击,来斯特则是从容不迫地在原地收刀,动作甚至都与一开始一样,没什么变化。
  
  观众席上弥漫着死一般的寂静,第一回合,同样用长刀的两人就体现出了绝对的实力差距。
  
  “那个诺克萨斯人到底是什么怪物?”
  
  “他是什么时候出刀的?我不太懂,难道不是剑圣占据了先手吗?”
  
  “是兵器上的优势吧?一看那把血色长刀就不是凡物……”
  
  “可剑圣的【斩风太刀】也称得上是宝刀吧?”
  
  与外行人和技艺不精的内行人不同,特殊席位上的贾克斯一眼就看出了关键所在。
  
  寸风在借势,借的是飘渺风势,来的快去得也快,而来斯特是在运势,运的是自身积攒了几百年的煞气之势,凝而不散,恍若实质,又岂是风势可挡?
  
  煞气本就磅礴,再搭配与煞气相配的某种杀人刀法,来斯特这一剑在拔刀中完美运用了自身的势,若不是自己提前打了招呼,恐怕这一剑之下,寸风根本就没有撤步的机会就会被一刀两断。
  
  果然,剑道的尽头无非噼刺斩,已无技巧可言,人剑合一之后的天人合一才是绝对的分水岭,能深刻理解并运用自己的‘势’才能超凡脱俗,抵达另一个境界。
  
  在贾克斯感叹的时候,寸风低下头,单手握刀的右臂还在微微颤抖,虎口渗出血丝,手心发烫,如被烈火灼烧。
  
  差一点,斩风太刀就要脱手而出,成为他毕生的耻辱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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